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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翱,字习之阅读答案与翻译-《旧唐书·李翱传》

2020-05-28 21:23超越网

李翱,字习之,贞元十四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元和初,转国子博士、史馆修撰。 
十四年,太常丞王泾上疏请去太廟朔望上食,诏百官议。议者以《开元礼》,太庙每岁礿、祠、蒸、尝、腊,凡五享。天宝末,玄宗令尚食每月朔望具常馔,令宫闱令上食于太庙,后遂为常。由是朔望不视朝,比之大祠。翱奏议曰:臣等以为《贞观》、《开元礼》并无太庙上食之文,以礼断情,罢之可也。至若陵寝上食,采《国语》、《礼记》日祭、月祭之词,因秦、汉之制,修而存之,以广孝道可也。如此,则经义可据,故事不遗。大礼既明,永息异论,可以继二帝三王,而为万代法。与其渎礼越古,贵因循而惮改作,犹天地之相远也。”知礼者是之,事竟不行。
翱性刚急,执政虽重其学,而恶其激讦,故久次不迁。翱以史官记事不实,奏状曰:臣谬得秉笔史馆,以记注为职。夫劝善惩恶,正言直笔,纪圣朝功德,述忠贤事业,载奸臣丑行,以传无穷者,史官之任也。今之作行状者多是其门生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 。和此不唯其处心不实,苟欲虚美于受恩之地耳。故为文则失《六经》之古风,纪事则非史迁之实录。臣今请作行状者,但指事实,直载事功。假如作《魏徵传》,但记其谏诤之辞,足以为正直;若考功视行状,不依此者不得受。依此,则考功下太常,牒史馆,然后定谥。伏乞以臣此奏下考功。”从之。
翱自负辞艺,以为合知制诰,以久未如志,郁郁不乐。因入中书谒宰相,面数李逢吉之过失。逢吉不之校。翱心不自安,乃请告。满百日,有司准例停官,逢吉奏授庐州刺史。太和初,入朝为谏议大夫,寻以本官知制诰。
初,谏议大夫柏耆将使沧州军前宣谕,翱尝赞成此行。柏耆寻以擅入沧州得罪,翱坐谬举,左授少府少监。俄出为郑州刺史。九年,转户部侍郎。七月,会昌中,卒于镇,谥曰文。——《旧唐书·李翱列传》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今之作行状者/多是其门生/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
B.今之作行/状者多是其门生/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
C.今之作行/状者多是其门生/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
D.今之作行状者/多是其门生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年号是汉武帝即位后中国封建王朝用来纪年的一种名称,文中贞元是唐德宗李适的年号。
B.享,古代人用食物供奉祖先、鬼神或天子。《尚书.盘庚上》“兹予大享于先王”中“享”就是用食物祭祀。
C.知制诰,掌管起草诏令;诰,古代帝王对臣子的命令或任命、封赠的文书。
D.谥,用言论给予褒奖。古代帝王、贵族、大臣或其他有地位的人死后所加的带有褒奖意义的称号。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李翱忠诚刚直,尽心谏议。太常丞王泾上奏请求废除每月朔日望日太庙献食的礼仪,朝廷下诏叫百官商议。李翱根据儒家礼制精神,倡言以礼断情,批判帝王变礼的根由,具有进步意义。
B.李翱性情刚烈,直言不讳,议论事情无所回避。李翱认为史官记载史事不真实,不能正言直笔。执政推重他的学识,但厌恶他偏激直言,所以长时间得不到升迁。
C.李翱颇有文学才华,恃才傲物。他在担任知制诏一职,因长期进言献策不能如愿,所以闷闷不乐,当面顶撞李逢吉。
D.李翱识人不慧,推荐柏耆任谏议大夫,不久柏耆因擅自进入沧州而获罪,而李翱也因错误举荐而受到牵连,降任少府少监。
13.把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玄宗令尚食每月朔望具常馔,令宫闱令上食于太庙,后遂为常。
(2)臣今请作行状者,但指事实,直载事功。


10.(3分)D
11.(3分)D(含贬,如:隋炀帝)
12.(3分)C【解析】认为自己可以担任知制诰。
13. (1)唐玄宗命令掌管膳食的尚食局在每月阴历初一和十五准备好平常食物,又命令宫闱令到太庙去进献食物,以后这便成为常制。(朔望:每月阴历初一和十五 ;上:进献。每点1分。句意通顺3分)
(2)臣现在希望写行状的人,只针对事实,并公正地记录功业。(指:指称、阐明;直:公正、如实。每点1分。句意通顺3分)

【参考译文】
李翺,字习之。贞元十四年考中进士,授予校书郎一职。元和初年,转任国子博士和史官修撰等职。贞元十四年(819年),太常丞王泾上疏请求取消朔日望日在太庙献食的礼仪,皇帝下诏叫百官商议。议论的人依据《开元礼》,认为太庙每年只有礿、祠、蒸、尝、腊礼,共五次祭祀。天宝末年,唐玄宗命令掌管膳食的尚食局在每月朔日望日准备好平常食物,又命令宫闱令到太庙去进献食物,以后这便成为常制。从此朔日望日皇帝便不临朝听政,和大型祭祠一样。李翺启奏说:我认为《贞观》《开元礼》都没有提到到太庙进食的记载,按礼断情,罢免这种仪式是可以的。至于像到陵寝进食,根据《国语》《礼记》关于日祭和月祭的记载词语,沿袭秦汉的旧制,修改并保存继承下来,主要用来弘扬孝道是可以的。像这样子,是有经义可查,旧例不遗失。大礼(君臣准则)已经形成,就可以平息不同的议论,可以延续下去,成为万世之法。这跟亵渎礼制和违背古制,只重守旧而害怕改变相比,好像天地之间相隔遥远。知礼的人同意他的看法,这事最后没有成功。李翺性情刚烈,宰相虽推重他的学识,但厌恶他的偏激直言,因而他也长时间得不到升迁。李翺认为史官记载史事不真实,上奏状说:“臣虽无才却在史馆执笔,其职责是记录皇帝的言行。劝善惩恶,正言直笔,记录本朝的功德,叙述忠贤之人的事业,记载奸臣的丑行,使其流传万世,这是史官的责任。如今撰写行状的人,大多是死者的门生故吏,所以没有不虚加仁义礼智,表忠肃惠和的。这不只是居心不实,而且还有对自己的恩人乱加赞美的成分。所以作的文章已失去《六经》的古风,而纪事业不像司马迁的如实记录。臣现在希望作行状的人,只指称事实,并公正地记录功业。比如说《魏徵传》,他的谏诤言辞,这就足够说明他的正直;如果掌管考核官吏的考功郎在查看行状时,对未按要求撰写的就不要接受,对合乎要求的由考功郎发送给太常寺,再通报史馆,然后议定谥号。请求把臣这个奏章发给主管考核官吏的部门备案。”皇帝听从他的建议。李翺不久暂时掌管职方员外郎事。李翺自认为有文学才华,觉得应该担任知制诏一职,因长期不能如愿,所以闷闷不乐,于是在入中书省褐见宰相李逢吉时,当面列举了李逢吉的过失,虽然李逢吉没和他计较,但李翺自己心中感到不安,于是请求休假。休假时间已满一百天,有关部门按照先例停了他的官职,而李逢吉又上奏举荐他为庐州刺史。大和初年,被召入任谏议大夫,不久以本官知制诰。当初,谏议大夫柏耆在即将出使沧州并到军前宣谕时,李翺对此行也表示赞成。不久柏耆因擅自进入沧州而获罪,而李翺也因错误举荐而受到牵连,降任少府少鉴。不久又被外任为郑州刺史。九年(835年),转任户部侍郎。七月会昌年间,逝于方镇任上,谥号应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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