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子产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节选自《史记·循吏列传》)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B.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C.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D.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处士,指有才德而隐居不做官之人,孟子也说孙叔敖从海滨隐居之地被推举为官的。
B.竖子,本义为童仆,又用于对人的蔑称,范增就曾在鸿门宴后怒曰“竖子不足与谋”。
C.斑白,指头发花白,又用来指年老,孟子的王道理想就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D.博士,指精通经典的博学之人,后世地方官学也设有博士,与今天的学位含义不同。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孙叔敖善于教导百姓,担任楚国宰相三个月,就使得楚国成为远近效法的楷模。
B.子产受到百姓拥戴,担任郑国宰相二十六年,去世之日老人和儿子都为他啼哭。
C.公仪休为官清廉,担任鲁国宰相时,要求官员不与民争利,以身作则绝不受贿。
D.石奢执法严明,担任楚国宰相时,放走杀人的父亲,之后不听楚王之劝而自杀。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8分)
(1)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2)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
14.孙叔敖对待宰相之位的态度如何?(3分)
答
10.C(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11.D(博士是中央官学的学官,并非地方官学所设。)
12.B(“老人儿啼”意为“老人像孩子一样的啼哭”,此选项翻译错误。)
13.(1)法令是用来引导百姓的,刑法是用来禁止坏人的。奉行职责,遵循法理,就可以治理国家了,何必需要威严的措施呢?(“所以”“导民”“禁奸”“为治”各1分)
(2)楚王说:“你没有追上,不应当伏法,您还是继续治理政事吧!”(“不及”“伏罪”“其”“治事”各1分)
14.①孙叔敖三次担任宰相却不会欣喜,因为知道这是自己的才干所应得的;②三次被罢免宰相也不后悔,因为知道这不是自己的罪过。(每点1分,句义1分)
文言文参考翻译
太史公说:法令是用来引导百姓的,刑法是用来禁止坏人的。奉行职责,遵循法理,就可以治理国家了,何必需要威严的措施呢?
孙叔敖,是楚国的一个隐士。虞丘相把他引荐给楚庄王,来代替自己的职位。孙叔敖担任楚国国相三个月,施行教化,教导百姓,上下和睦,风俗醇美,政令宽缓,有禁则止,官吏中没有奸邪之人,盗贼也没有了。秋冬之际就鼓励百姓上山猎采,春夏之际让百姓去水中打鱼,百姓各自得到方便,都快乐地生活。这就是不用教导而百姓听从他的教化,近的人看到了就会效法,远的人从四面看到也会效法。因此孙叔敖三次担任宰相却不会欣喜,因为知道这是自己的才干所应得的;三次被罢免宰相也不后悔,因为知道这不是自己的罪过。
子产,是郑国的大夫,郑昭君的时候,国君以自己宠信的徐挚做宰相,国家混乱,上下不亲近,父子不和睦。子产担任宰相一年,那些刁钻之人不在戏弄,老人不用提着东西(因为有年青人代劳),小孩子耕田也不会侵犯别人的地界。两年后,集市上的价位不用临时预定(市价稳定)。三年后,夜晚不用关门,路上遗失东西不会被人拾走。四年后,农田中的农具不用拿回家。五年后,丧期不需要国家命令百姓就会自己治理好。子产治理郑国共二十六年后死去,壮丁大声哭泣,老人像孩子一样哭泣,都说:“子产离开我死去了,百姓将归依到哪儿呢?”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以很高的等级成为鲁国国相。他奉行法令,遵循法理,没有任何更改,百官都自动变得正直了。他让那些做官拿俸禄的人不能在和百姓争利益,认为已经得到官俸的人不能获取其他收入。有一个客人送给他鱼,宰相不接受。客人说:“听过您嗜好吃鱼,送鱼给您,为何不接受呢?”宰相说:“因为我爱吃鱼,所以不能接受。现在我做宰相,能够自己供给想吃的鱼;现在接受你的赠送而被罢免官职,谁还能再送鱼给我呢?所以我不接受。”
石奢,是楚昭王的宰相。他坚定正直廉洁,没有任何阿谀回避。巡查县的时候,路上有杀人的,宰相追上这个人,是他的父亲。他把父亲放了,回来后把自己囚禁起来。派人告诉楚王说:“杀人的人,是我的父亲。遵行政令把父亲抓起来,这是不孝;废弃法令放走罪人,这是不忠;我的罪过当判死刑。”楚王说:“你没有追上(楚王故意这么说想放了他),不应当伏法,您还是继续治理政事吧!”他说:“不偏私自己的父亲,这不是孝子;不奉行君主的法令,这不是忠臣。大王赦免我的罪过,这是您的恩惠;伏法而死,这是我的职分。”于是不接受楚王的命令,自刎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