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小张和小李是同一大学同一专业的毕业生,他们专业并不热门,工作难找。
小王的父母托人给他介绍了几份工作,有公司文员、企业销售等,但他都因为不满意而坚持不上班,认为工作与自己的专业无关,坚持要继续寻找与专业对口的工作。
小张毕业前参加了多场招聘会和几场公务员考试,最终有一家公司愿意录用他当基层文员。小张欣然接受,他认为工作不一定要和所学专业相关,有了自立于社会的资本,再来追求自己的理想才是务实之举。
小李认为自己的专业虽然不热门,但是自己却真正热爱它,既然时下无法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不如继续深造,让自己成为这个专业的高端人才。他相信有了深层次的专业研究,一定会找到合适对口的工作。
小王、小张和小李的做法,你更赞成哪一个?请结合材料的内容和含意作文,体现你的思考、权衡与选择。要求:选好角度,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详解】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写论述类、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的能力。这是一则任务驱动型材料作文,所给任务很明确,“小王、小张和小李的做法,你更赞成哪一个?请结合材料的内容和含意作文,体现你的思考、权衡与选择”,即考生可以就材料中小王、小张和小李择业的态度和做法谈自己的看法。首先概括材料的内容,材料中的三个毕业生的共性是“他们的专业并不热门,工作难找”,但他们在择业上都有自己的思考,小王认为父母给自己所找到的工作与自己的专业无关,坚持不上班,要继续寻找与专业对口的工作;小张则是欣然接受这些工作,认为工作不一定要和所学专业相关,“有了自立于社会的资本,再来追求自己的理想才是务实之举”;小李热爱自己的专业,想要继续深造,想要成为这个专业的高端人才。这三个毕业生的做法都有自己的思考,他们做出的不同选择,其实也表现了对待生活和理想的不同态度。小王拒绝盲目就业,是一种不愿将就、执着的态度,小张则是更看重积累自己的社会资本,从而实现理想,小李则是热爱自己的专业,想要深造,成为这个专业的精英。客观来说,这三人的选择并没有高下之分,都是基于他们对生活、理想的追求,考生根据自己的认识,选择赞成的一方进行作文即可,无须对另一方进行批判。如从小王的角度来看,可以围绕“不勉强,不将就”“就业不能盲目”“坚持自己的梦想”等进行立意;如从小张的角度来看,可以围绕“生活需要脚踏实地”“积累社会资本,从而实现理想”等进行立意;如从小李的角度来看,可以围绕“做最好的自己”“精益求精方为上策”等进行立意。在文体上,材料没有限定,考生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文体进行作文,如写议论文,观点要明确,论据要充足,论证思路要清晰;如写记叙文,要注意所叙之事必须真实感人,把握好感情基调,主题要积极向上,注意在行文中将一些真实细腻的情感生动细腻地描写出来;要叙议结合,在叙事中恰当地穿插抒情议论,深化主题。
参考如下:
坚持自己的梦想
不勉强,不将就
就业不能盲目
生活需要脚踏实地
热爱,就没有失败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是我们常常听说的一句话,我从心底表示赞同。因为强烈的感情必然会引发出巨大的能量。然而人们对于“兴趣”一词的理解,我以为还存在着不小的偏差——比如我们常听到的“培养兴趣”的说法,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兴趣即为爱。而爱是对外物的一种感性的欢欣与赞叹,爱不能够条分缕析,也不是凭借理性的疏导就能够促成的。然而“培养”一词中却暗含了精确的实验,让人联想到冷光四射的器皿等多种画面,它完全依赖于理性,实在是与有着感性属性的“兴趣”相悖。
所以,靠“培养”而产生的“兴趣”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兴趣”,更不宜将这种“兴趣”看作是一条通向成功的道路。如果“兴趣”可以通过“培养”而获得,那么人们对待万事万物都可以借助“培养”而产生“兴趣”,就像先包办婚姻,再让夫妇俩“培养感情”,然后认为“这对夫妇的婚姻有感情基础”一样——这实在是对“感情”一词的亵渎。
所以说,培养起来的“兴趣”并不是真正的“兴趣”,它本质上更接近于“坚持”。可以说,“培养兴趣”的过程便是培养一个人的意志和毅力的过程;靠培养产生兴趣就是让一个人在没有“热爱”的前提下去“坚持”,这必然是痛苦的,这种“坚持”就是一场学习或事业上的包办婚姻。但是我们的家长和老师常常会以一个令人垂涎的结果作为对你的这场包办婚姻的补偿——这就是“成功”。为了“成功”二字,你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但问题是,坚持就能获得成功吗?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一个人成功与否实在很难定义,因为它们有别于生与死。一个人非生即死,从来不存在相对的活着或相对的死亡。活着即是胸膛中有颗跳动的心,鼻腔中有微热的气息,血管中有热血流动……这可以用仪器作科学鉴定。而成功却有多种定义。对我而言,为自己热爱的事付诸努力,去攻坚克难,去突破自我,即便没有达到起初的目的,没有收获师长们期望的辉煌,不也收获了“苦难”这笔财富吗?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成功呢?
想起了“水木年华”这对歌唱组合。两位歌手都是来自清华的高材生,一个学电子,一个学建筑,最后他们都放弃了自己大学四年“坚持”读完的专业,选择了自己“热爱”的流行音乐。
以你的眼光,他们究竟属于成功者,还是失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