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王女士的邻居张某年老,子女又不在身边,所以王女士经常帮其做一些家务,但有一天在帮其做午饭时不慎失火,烧毁了部分家具。张某的儿子赶回家后,以王女士过失侵害他人权益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五千元。事情传开以后,引起了人们的议论,有人批评张某的儿子只重利益,不看人情,认为他不应该将王女士告上法庭;有人则认为现在是法治社会,遇事时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十分正当;也有人说,法院应斟酌法律和人情,做出合乎世道人心的判决。
时代青年报社针对这一事件,正在举办以“情与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请你写一篇文章,向报社投稿,谈谈你的感受和思考,署名一律为“董平”。
要求:选准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审题:
这是一道任务驱动型材料作文题。
材料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事件,也是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王女士在助人为乐之时不慎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对方把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第二部分是对此事件的态度,材料中列举了三种看法,也是提供了三个思考立意的方向,一是认为对方只重利益,不看人情;二是认为对方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是正当的;三是认为法院应斟酌法律和人情。考生可以从这三个观点中选取一个进行写作。
从法律上讲,张某一家并没有请王女士帮忙,王女士因为不慎给张某家造成了损失,应该予以赔偿,从这个角度可以肯定“法”的重要。从人情上说,王女士出于对张某的同情经常帮其做一些家务,王女士的行为属于助人为乐,而张某的儿子将王女士告上法庭确实缺乏人情,显得自私,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肯定“法外要有情”。
“时代青年报社针对这一事件,正在举办以‘情与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给出任务情境以及写作主题,要求考生“写一篇文章,向报社投稿,谈谈你的感受和思考,署名一律为‘董平’”,考生要结合材料中的事件来谈自己对“情与法”二者关系的思考,写作的时候不能抛开材料。
行文构思上,作为时评文,首先根据自己立意的角度有选择地概述事件,引出自己对此的态度,如“让情与法和谐共绽”;接着分析中国社会的特点,分析人情之于中国社会的意义,明确情与法和谐共绽的前提;然后分析二者如何“共绽”,如“情不能绑架法,法也不应伤了情,当情理符合实际之时,法也应为情亮出绿灯”;最后可以发出呼吁,回应观点。
参考立意:
1.法律无外乎人情,法律应具备温情。
2.法治社会,也需人情。
3.社会呼唤法理与人情。
4.以“法”治国,而非以“情”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