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元宇宙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未来形式备受关注,它之所以吸引人,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它能够提供与现实世界不同的舒适空间,形成一个符合自我愿望的“桃花源”。在这里,用户可以自由地重新设计自己。它不仅是现实世界的镜像折射,还是人类精神的具象投射。
在人类知识体系中,超越现实物理世界的“宇宙”非常多元,包括由文学、神话等知识体系所构建出的各式各样的精神世界。无宇宙与文学和哲学所描述的精神世界一样,都是不同于现实物理世界的虚拟世界。然而,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使得虚拟世界从人类的主观想象演化成一种客观存在。精神世界是纯粹的主观想象,而元宇宙则是通过计算机语言编码出来的数字世界。它已经渗透到经济、技术、传媒等多个方面,并成为政府和企业投资布局的重点领域。
元宇宙带有游戏性,但又超越了单纯的游戏世界。目前,元宇宙还处在一个比较基础的阶段,要鼓励企业、机构、用户以及虚拟人共同参与其中创造新世界,促进城市再生,增加个人就业机会,形成“跨界经济”。清华大学沈阳教授提出,中国的元宇宙之路要虚实共生,虚实和谐,以虚强实。可把元宇宙和工业制造等行业相结合,在工业元宇宙等领域超越国外竞争对手。将中国已有的并跑领跑技术和元宇宙相结合,如空间站元宇宙、探月元宇宙,实现中国技术的进一步超越。
在纯粹的现实世界里,人们不仅应为元宇宙建设提供技术基础设施,还要提供促进其有序发展的制度基础。清华大学朱旭峰教授表示,虚拟空间中的行为当然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在虚拟空间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是否应该与现实法律形成映射关系,由现实法律体系来规范虚拟空间中人的权利和行为,还是在虚拟空间独立形成一套法律体系进行规范等,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现实世界是元宇宙的“母体”,现实世界的法律是元宇宙治理的主要规则形式。来自现实世界的制度规范和形成于虚拟世界的制度规范可以进行协作共治。建构治理元宇宙的“法律十技术”二元规则体系,确立元宇宙治理中“以现实物理世界为本”的“法律中立原则”,以现实世界的刚性法律确认并保障元宇宙“去中心化治理”机制的实现。将智能技术纳入具有规范意义的制度体系,尝试实现“代码即法律”,以确保技术的规范性和正当性;也要尽可能实现“法律即代码”,以确保规范的技术性和有效性。法学和法律界有必要全方位思考元宇宙的法治意涵,并积极应对它所带来的法治挑战。
(摘编自阮益嫘《洞见元宇宙的张力空间》)
材料二:
在元宇宙这个新的文明形态中,人会拥有更大的自由度、更高的灵活性、更多的体验性和更强的功效性。这将带来革命性的剧变,其机器性逻辑将影响人的体验方式和思考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方式和人对信息的接受、解读方式。因此,要在加强防范与监管的同时,利用元宇宙讲好中国故事,以正向价值观引领和传播社会正能量,警惕元宇宙对不同价值圈层文化传播与浸透可能导致的社会分裂问题。
利用元宇宙为智慧监管和社会治理赋能,应对监管挑战。将元宇宙核心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应用于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大数据智能分析技术。这既可有效地监管和治理虚假信息,又可有效地监管和治理敏感信息与极易导致社会分裂的内容。
建立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和规范的法规。元宇宙本身具有强大的场景连接力,并与现实世界有着高度联动性。因此,建立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和规范的法规,使其在不同的圈层之间发挥调和作用,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共识的建立。伴随着“Z世代”年轻人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符合数字原住民和元宇宙原住民的网络立法与网络监管协议、法规,不仅在数字世界和虚拟世界发挥作用,也将在现实世界发挥作用、产生影响。
提升技术安全保障,加强对高敏感度信息的研判和预警。加强元宇宙底层核心技术的提升和发展,能在有效保障安全数据、安全智能和安全通信的同时,有效利用大数据挖掘分析等技术,实现对信息制作、分享和传播赋能,并提高对高敏感度信息和谣言的研判与预警作用。
强化对新闻信息的舆论引导能力。当前,元宇宙处于发展初期,各个行业对元宇宙的理解都处于初始阶段,没有成熟经验可循。这为元宇宙的发展带来挑战,也提供了多元可能性的探索机会。元宇宙在新闻业的应用也是如此。虚拟新闻信息场景的搭建及切换,虚拟主持人、数字化身信息解读人、虚拟信息宣讲员的沉浸式导引,以及深化感知便携交互型信息终端等技术的开发和研制,都处于探索阶段。一方面要加强用户的虚拟身份或数字化身对新闻信息的接收和感知,另一方面要加强场景化数字新闻人对用户的导引和舆论引导能力。
(摘编自雷霞《正向引领元宇宙传播效能》)
材料三:
元宇宙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举个例子,假设我们从黄山旅游回来,如果家人想知道黄山好不好玩,他最多只能在手机里面看到照片和视频。如果是元宇宙时代,我们可以把所在的位置和相应空间,包括空间里的三维物体全部分享给他,他通过相应设备可以马上进入这个空间,获得和我们差不多的感受。像这样基于扩展现实的沉浸式体验,也可以理解为“3D版的互联网”。
(摘编自《元宇宙: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目标》)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元宇宙之所以吸引人,一个关键因素在于它能够让用户重新设计自己,提供与现实世界不同的舒适空间。
B元宇宙与文学和哲学所描述的精神世界都是虚拟世界,而元宇宙通过科学技术能将这种虚拟世界演化成客观存在。
C.伴随着“Z世代”年轻人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我们需用法律进一步加强对虚拟空间中行为的约束规制。
D.将元宇宙应用于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提升大数据智能分析技术,可以有效地监管并最终杜绝虚假信息。
2.根据材料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目前,元宇宙还处在一个比较基础的阶段,但已渗透到经济、传媒等多个方面,促进城市再生。
B.无宇宙将带来革命性的剧变,人的体验方式、思考方式和人际交往方式都需要符合机器性逻辑。
C.现实世界是元宇宙的“母体”,治理元宇宙时必须确立“以现实物理世界为本”的法律中立原则。
D.元宇宙现在处于发展初期,在新闻业的应用中,要强化场景化数字新闻人对用户的舆论引导能力。
3.下列选项,不符合材料三元宇宙应用场景的一项是(3分)( )
A.某平台开发了一种远程协作工具,支持佩戴VR设备的同事们在同一个虚拟会议室中面对面交流,打破屏幕的阻隔感。
B.某家具厂上线3D版家装城,为消费者呈现360°呈现家具装修效果,帮助用户浏览不同风格的装修设计,参与决策。
C.某汽车集团利用Omniverse平台提供的虚拟工厂整合了一系列规划数据和应用,并实现了实时协作和无限制的兼容性。
D.某校受自然灾害影响,借助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工作,保证了教学的正常进行,做到了“停课不停学”。
4.目前,元宇宙还处在一个比较基础的阶段,如何促进元宇宙发展?请结合材料一简要说明。(4分)
5.对于元宇宙可能带来的法治挑战,材料一和材料二表达了哪些相同的观点?(4分)
答
1.D(“最终杜绝虚假信息”说法错误,文中强调的是可有效地“治理虚假信息”)
2.B(“人的体验方式、思考方式和人际交往方式都需要符合机器性逻辑”说法错误,文中表述的是“其机器性逻辑将影响人的体验方式和思考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方式和人对信息的接受、解读方式”)
3.D(线上教学缺少“基于扩展现实的沉浸式体验”,也无法让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
4.①与其他行业相结合,形成“跨界经济”,壮大经济基础。②为元宇宙建设提供技术基础设施,并提供促进其有序发展的制度基础。(每点2分,其他答案言之有理亦可酌情给分)
5.①都认为元宇宙可能产生法律问题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规制。②都认为来自现实世界的制度规范和形成于虚拟世界的制度规范可以共同发挥作用。(每点2分,其他答案言之有理亦可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