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赞赏的中庸
骆玉明
①“中庸”一词最早见于《论语·雍也》第二十九章:“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在这里,孔子视中庸为最高道德,并感叹这一至德在人群中已久久不见了。孔子揭示了中庸的至德性,但对什么是中庸存而不论,这就给后人留下了广阔的解释空间。
②《吕氏春秋》记载的一则故事说:鲁国有一项政策,如果有鲁人在其他诸侯国沦为奴隶的,本国人能够将其赎回来,可以从政府领取所费的金钱。子贡有一次从外面赎回了一些人,他是富豪,不在乎那些钱,或许觉得计较那些钱有损于自己的清德,于是就推让不受赎金。这本来可以理解为高尚的行为吧,却遭到孔子的批评。因为普通人并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让他们自己掏腰包赎人,政府给钱也不要,他们会感到为难,结果只能是视而不见。鲁国一项很好的政策,却因为子贡的“高风亮节”,在实质上遭到了破坏。 更严重的是,这可能还损害了鲁人的道德风俗, 人们将逐渐习惯自己的冷漠。
③孔子对子贡的批评,包含了一种既简单又深刻的思考:道德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维护某种公众利益,如果脱离实际的可能去提高道德标准,将道德自身视为目的,其结果足以破坏道德存在的基础。中国前几十年很努力地扬“无私”的理念,“文革”中更发展到戏剧化的程度,结果是人人演戏,可信的道德就在这种表演中消失了。
④《论语》中有一段对话也值得说。有位“叶公”告诉孔子:“他的家乡有个做父亲的偷了别人的羊,儿子就去告发,大家都认为他很正直。”孔子针锋相对地说:“我对正直的法不是这样,‘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正直就在其中。”在孔子看来,亲情是人类的天性,维护亲情也就是维护社会伦理的根本基础。父子之间、夫妻之间相互告发,其带来的伦理损害要远远大于偷羊之类错误行为所带来的伦理损害。用孟德斯鸠的话来说,就是:“妻子怎能告发她的丈夫呢?儿子怎能告发他的父亲呢?为了要对一种罪恶的行为进行惩罚,法律竟规定出一种更为罪恶的条律。为了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而人性正是风纪的泉源。”
⑤孔子对“父子相隐”的意见历来有很多争议,它牵涉到法律与伦理的一些根本的问题,现代更有人严厉批评这是以亲情破坏法制。从社会和法律角度来说,父亲偷羊儿子去告发他,属于正直的行为。偷羊犯法,社会成员理应出于维护公义的需要,不论亲疏都应加以坦白,中国自古就有“大义灭亲”之说。问题是“大义”必须大到超过亲情的必要,所以孔子谈论“正直”的道理,取的是“攘羊”这样的例子。“文革”年代官方鼓励人民相互揭发,芝麻绿豆、扯屁撒谎皆往“大义”上靠,弄到夫之间都不敢讲真话,这时想到“父子相隐”,会明白它的合情合理了吧。
⑥宋代朱熹曾说:“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以处中也”。孔子本人掌握的就是时中的行为标准。《史记·孔子世家》记孔子经过蒲地去卫国都城,当地有公叔氏发动叛乱,阻止孔子去卫。大概是怕对自己有所不利,于是孔子答应和他们立下盟誓:离开蒲以后不去卫。结果才出东门,孔子就下令车子向卫驰去。子贡疑惑地问:“这不是背盟了吗?”孔子淡然一笑,洒脱得很:“受要挟订下的盟誓。不管用的。”
⑦孔子还活的时候,就有人把他看作“圣人”。但他点儿也没觉得自己有“圣人”气。这不是谦虚,而是老夫子处理事情的态度,大抵是从常情常理出发,并没有什么超凡出众、惊世骇俗的地方。哲学家冯友兰曾把“极高明而道中庸”自题为座右铭,期望像孔夫子那样,有超越常人的思考,又不背离常人的生活,中间的“而”正是统一这种对立的桥梁。
⑧“中庸”是儒家思想的精髓,要准确把掘其精神实质已非易事,而身体力行之则更难。时至今天,“中庸”仍“民鲜久矣”,孔子赞赏的“中庸”,就像上文叙述的三个故事那样,其实不过是 ,并不像后人阐释的那么玄乎。
4.联系上下文,填入第②段空格处恰当的一项是( )
A.况且 所以B.而 那么C.况且 尽管D.而 因为
5.孔子谈论“正直”的道理,为什么取的是“攘羊”这样的例子?
6.下列关于“中庸”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文革”宣扬的“无私”理念与“中庸”倡导的“至德”不同。
B.朱熹以“随时以处中”来阐释“中庸”,接近孔子赞赏的“中庸”。
C.“中庸”被孔子视为“至德”,因没有具体阐释让后人把握困难。
D.“中庸”因其“极高明”,除孔子外普通人理解难身体力行更难。
7.根据上文文意,概括“孔子赞赏的中庸”的3个要点,补在第⑧段画线空白处。
8.第⑥段中《史记》记载的孔子行为是否“背盟”?请做出你的判断,并阐述理由。
答
4.D
5.“偷羊”之类小错误不足以影响维护“大义”,父子为小错误“相隐”却能维护社会伦理的基础“亲情”。
6.D项,“除孔子外普通人理解难身体力行更难”错,依据文本“‘中庸’是儒家思想的精髓,要准确把掘其精神实质已非易事,而身体力行之则更难”,可知文本只是说准确把掘精神实质难,身体力行之更难,并未提及除孔子外普通人理解难身体力行更难,选项于文无据。
7.合乎现实需要,基于人性(人伦、人情),合乎时宜能变通。
8.示例一:不“背盟”。孔子的行为符合中庸“时中”的标准,即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得当地处理事情,受要挟定下的盟约,违背了本人的意愿,可以毁约。
示例二:是“背盟”。从文意看,此时的孔子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孔子既然与公叔氏签订盟约,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守,否则不合诚信之德与守法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