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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秋天的况味(文二)故都的秋阅读答案

2022-04-02 14:48超越网

(文一)
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一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而点不着,乃轻轻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垆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红倚翠偎香在抱的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使我感到同看人烧大烟一样的兴味。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
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文二)
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6.下列对本文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本文用词精炼,语言优美,从全文来看,主要运用了比喻、排比、拟人、反复的修辞手法描写秋的美丽景色。
B.本文由秋天的黄昏写起,后联想传统之秋的“肃杀、凄凉”之味,再表达对气象磅礴、成熟温和的秋意秋味的喜爱。
C.作者在文中将雪茄与鸦片做对比,认为鸦片的味道比雪茄更烈,在烟灯上烧出的哔剥的声音,颇有一种诗意。
D.四时之中,作者最爱秋,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7.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秋天的况味》一文首段,作者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入手,并用大量笔墨,写出了其抽烟时候“烟”轻松自由的特点,表现出其“情绪”悠然如秋之意味。
B.《秋天的况味》一文中,林语堂先生认为秋的含义有两层。一是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二是如秋林古气磅礴气象,甚至于如老气横秋骂人般的秋林古色之滋味。
C.两篇选文都是用对比手法写出自己心中秋的味道。《故都的秋》深刻厚重,蕴藏着孤独忧郁,充满了悲凉的美感;《秋天的况味》笔调幽默,写出了作者达观清淡的生活态度,氤氲着舒缓的文人情调。
D.《秋天的况味》后半部分,作者同样写出了秋的意境,不过这次的意图与开头大不相同,主要是表现自己对“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秋之意味的喜爱与沉醉。
8.对比手法在两篇选文中的运用十分突出,请各举出一处并作分析。
9.林语堂说“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接着引用邓肯的话说,“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请结合文章谈谈对“秋”和“人生”的理解。



6.B本题考查学生分析和鉴赏文本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能力。
A.“主要运用了比喻、排比、拟人、反复的辞手法描写秋的美丽景色”错误,主要运用了比喻、对比、排比、引用的修辞手法,原文“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运用了对比、排比的修辞手法;“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摆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运用了比喻、引用的修辞手法;
C.“作者在文中将雪茄与鸦片做对比,认为鸦片的味道比雪茄更烈”错误,无中生有,原文“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意味较和。倘是烧的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没有谈到鸦片的味道比雪茄更烈;
D.“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错误,原文“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妖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笼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宏,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艳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由此可知喜爱的原因不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故选B。
7.B.“林语堂先生认为秋的含义有两层……滋味”错误。文章第三段集中写了作者对秋的看法,“秋是代表成熟”“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未陷入凛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等句子,可以看出作者认为最有意味的不是晚秋而是初秋;秋天的况味在于温和、成熟,给人古色苍茫的感觉;秋天的况味还在于生活的自由闲适。
故选B。
8.参考示例:《秋天的况味》:与传统诗文中的秋对比,不同于传统诗文中肃杀凄凉的秋,而是古色苍茏的秋,表达了作者对秋的偏爱、痴迷、钟情。与春夏冬季节对比,不同于春的阳气勃勃、夏的炎烈迫人、冬的枯槁凋零,秋更有磅礴气象的特点,表达了作者对秋的偏爱、痴迷、钟情。初秋晚秋对比,不是晚秋的凛冽萧瑟,而是令人赏乐的、温和的初秋,表达了作者对秋的偏爱、痴迷、钟情。(以上任选一点)《故都的秋》将北国之秋与南国之秋进行对比,写出北国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表达作者对故都的秋的喜爱之情。(其它答案言之成理即可)
9.林语堂的秋天既是指自然界的秋天,也指人生命中的秋天。“秋”是一年四时里最好的季节,它能带给人以快乐;人生中年阶段相当于一年四时的秋天,是人生的“纯熟”期,作者借对赞美“秋天”,表达自己对人之中年的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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