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齐贤易产息讼
原文
张齐贤真宗时为相,戚①里有争分财不均者,更相②诉讼。后又入宫诉于上前,久不决。齐贤曰:“是非台府所能决也,臣请自治之。”上许之。
齐贤坐相府,召讼者曰:“汝非以彼所分财多,汝所分财少乎?”皆曰:“然③。”即命各供状④结实,乃召吏趣⑤徙其家,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货财皆案堵如故⑥,文书则交易之,讼者乃止。
明日,奏上,上大悦:“朕固⑦知非卿莫能定者。”
注释
戚:指外戚,即皇帝的母族或妻族。
更相:相互。
然:表示肯定的答语。
供状:书面供词。
趣:同“促”,督促。
案堵如故:像原来一样。
固:原来,本来。
译文
张齐贤在宋真宗时期担任宰相,皇帝的外戚中有人因财产分配不均而相互告状。后来又进入宫中在皇帝面前告状,很长时间没有得到解决。张齐贤说:“这个案子不是官府所能判决的,我请求让我来审理这个案子。”皇帝同意了。
张齐贤坐在相府里,召来诉讼的人说:“你们不是认为对方分到的财产多,自己分到的财产少吗?”诉讼双方都说:“是。”张齐贤就让他们写下供词并签字画押,然后召来官吏督促诉讼双方搬家,命令甲家搬入乙家,乙家搬入甲家,两家的财物都原封不动,文书则让他们互相交换,双方于是停止了诉讼。
第二天,张齐贤把这事禀告给了皇帝,皇帝非常高兴,说:“我本来就知道不是你就没有人能平定这场诉讼。”
启示
这桩别人看来颇为棘手的案件,张齐贤却看到了背后的实质,从而巧妙化解,让双方无话可说,的确是个足智多谋之人。
面对复杂的问题,首先要透过复杂的表象,了解清楚问题的根源,将问题简单化、明确化,这样才能知道如何去解决。否则核心问题得不到解决,只会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