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詹懋举以工为师》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诗词原文如下:
【原文】
万历末,詹懋举为颖州守,偶召木工,詹适弹琴,工立户外,矫画指,若议其善否者。呼问之曰:“颇善此乎?”曰:“然。”使之弹,工即鼓前曲一过,甚妙。詹大惊异,诘所自。工曰:“家在西郭外,曾见一老人,贸薪入城,担头常囊(náng)此,因请观之,闻其弹,心复悦之,遂受学耳。”詹予以金,不受,曰:“某,木工也,受工之直而已。”又曰:“公琴皆下材,工有琴,即老人所贻,今以献公。”果良琴也。詹乃从之学,一时琴师莫能及。
【注释】
1为:担任
2偶:又一次
3召:召集
4适:恰好
5矫:抬头
6若:好像
7议:评价
8善否:相当于臧否,意为好坏,褒贬
9。颇:程度副词,很
10此:此指弹琴
11然:是这样的
12即:立即
13鼓:弹奏
14前曲:指詹懋举先前弹的那首曲子
15诘:追问
16所自:从哪里学会的
17郭:城外。城,城内。
18贸:卖
19因:于是
20请:请求
21悦:以。。。。为悦,认为。。。。好听
22遂受学耳:于是接受学习。耳,句末语气词,了,可不译
23某:我
24直:通“值”,价钱
25公:您
27工:自称
28今以献公:现在我把这把琴献给您
29乃:于是
30从:跟从
31善:擅长,善于
32及:比得上
33一过:一遍 [1]33贻:赠送。
34囊此:用袋子装它(此,指代琴)。
35 薪:木柴
36否:差,不好
37守:镇守,做……知州。颍州,在今安徽阜阳一带。
【翻译】
万历年间,詹懋举任颍州的太守。有次召用木工。詹懋举正在弹琴,木工站在窗外,抬头指画,好像在评价好坏。于是詹懋举把他叫来问:“你很擅长弹琴吗?”木工回答说:“是这样的”。于是詹懋举便让他弹,木工就演奏了一遍刚才詹懋举弹的曲子,弹得很好。詹懋举很惊讶,问他是从哪学来的。木工回答说:“我的家在西郊外,曾经看见一位老人进城卖柴,总把琴装在口袋里挂在柴担的担头上,于是请求看看。但听他弹奏,心里听着很高兴,于是向他学琴。”詹懋举赠予他金钱,他不要,说:“我只是贫贱的木工,只要做工的酬劳。”又说:“您的琴是下品,我有一把琴,是那位老人留下的,现在献给您。”詹懋举一看,果然是把好琴。于是詹懋举跟着木工学琴,学有所成,当时的琴师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