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刘伶病酒》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古诗原文如下:
【原文】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注释】
1刘伶:西晋沛国(今安徽宿州西北)人,字伯伦。
2捐:倒
3摄生:养生
4祝:祷告
5名:通“命”
6斛:音[hú](胡),量器名,一斛为十斗,南宋末改为五斗。
7酲:酒醒后神志不清犹如患病的感觉。
8隗然:隗通“颓”,醉倒的样子。
9毁:摔碎。
10甚:很,非常。
11具:准备。
12于:在。
13引:拿
14唯:只有
【翻译】
刘伶喝酒过多害了酒病,非常口渴想喝酒,于是向妻子要酒。(他)夫人把酒倒掉,摔碎了装酒的瓶子,(夫人)哭着规劝刘伶说:“您喝酒太多,不是养生的方法,一定要戒掉啊!”刘伶说道:“那好吧,我自己戒不了,只有在神面前祷告发誓才可以把酒戒掉,请你准备酒肉吧!”夫人说:“就遵从你的意思办。”(于是),她把酒肉放在神案上,请刘伶来祷告。刘伶跪在神案前,(大声)说道:“老天生了我刘伶,认为酒是自己的命根子,一次要喝一斛,喝五斗(南宋时十斗=一斛)才能解除酒醒后神志不清犹如患病的感觉。妇道人家的话,可千万不能听!”说罢,拿起酒肉,大吃大喝起来,不一会儿便醉醺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