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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玄,字原功阅读答案与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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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玄,字原功。母李氏,亲授《孝经》《论语》《小学》诸书,八岁能成诵,始从乡先生张贯之学,日记数千言,即知属文。十岁,有黄冠师注目视玄,谓贯之曰:“是儿神气凝远,目光射人,异日当以文章冠世,廊庙之器也。”言讫而去,亟追与语,已失所之。部使者行县,玄以诸生见,命赋梅花诗,立成十首,晚归,增至百首,见者骇异之。年十四,益从宋故老习为词章,下笔辄成章,每试庠序,辄占高等。弱冠,下帷数年,人莫见其面。经史百家,靡不研究。
延祐元年,诏设科取士,玄以《尚书》与贡。明年,赐进士出身,授岳州路平江州同知。调太平路芜湖县尹。县多疑狱,久不决,玄察其情,皆为平翻。豪右不法,虐其驱奴,玄断之从良。贡赋征发及时,民乐趋事,教化大行,飞蝗独不入境。改武冈县尹。县控制溪洞,蛮獠杂居,抚字稍乖,辄弄兵犯顺。玄至逾月,赤水、太清两洞聚众相攻杀,官曹相顾失色,计无从出。玄即日单骑从二人,径抵其地谕之。至则死伤满道,战斗未已。獠人熟玄名弃兵仗罗拜马首曰我曹非不畏法缘诉某事于县县官不为直反以徭役横敛掊克之情有弗堪乃发愤就死耳不意烦我清廉官自来玄喻以祸福,归为理其讼,獠人遂安。
召为国子博士,升国子监丞。致和元年,迁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时当兵兴,玄领印摄院事,日直内廷,参决机务,凡远近调发,制诏书檄。更张朝政,事有不便者,集议廷中,玄极言无隐。科目之复,沮者尤众,玄尤力争之。诏修辽、金、宋三史,召为总裁官,发凡举例,俾论撰者有所据依。史官之论议不公者,玄不以口舌争,俟其呈稿,援笔窜定之,统系自正。至于论、赞、表、奏,皆玄属笔。五年,帝以玄历仕累朝,且有修三史功,谕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拟拜翰林学士承旨。
十七年春,乞致仕,以中原道梗,欲由蜀还乡,帝复不允。时将大赦天下,宣赴内府。玄久病,不能步履,丞相传旨,肩舆至延春阁下,实异数也。是岁十二月戊戌,卒于崇教里之寓舍,年八十五。帝赐赙甚厚,追封楚国公,谥曰文。                
(选自《元史·欧阳玄传》,有删节)
10.下列对文中划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獠人熟玄名/弃兵仗/罗拜马首曰/ 我曹非不畏法/缘诉某事于县/县官不为直/反以徭役横敛掊克之/情有弗堪/乃发愤就死耳/不意烦我清廉官自来/ 
    B.獠人熟玄名/弃兵仗/罗拜马首曰/ 我曹非不畏法/缘诉某事于县/县官不为直反/以徭役横敛掊克之/情有弗堪/乃发愤就死耳/不意烦我清廉官自来/
C.獠人熟玄名/弃兵/仗罗拜马首曰/ 我曹非不畏法/缘诉某事于县/县官不为直反/以徭役横敛掊克之/情有弗堪/乃发愤就死耳/不意烦我清廉官自来/             
    D.獠人熟玄名/弃兵/仗罗拜马首曰/ 我曹非不畏法/缘诉某事于县/县官不为直/反以徭役横敛掊克之/情有弗堪/乃发愤就死耳/不意烦我清廉官自来/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庠序,是古代的地方学校,后也泛称学校或教育事业。《孟子》中有:“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B.进士,是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之称,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C.“博士”,古为官名。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
D.致仕,旧指交还官职,即辞官。典籍中习见的“致事”“致政”“视事”“告归” “乞骸骨”等,也都指的是“还禄位于君”。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欧阳玄年少文才过人。黄冠师看其面相,推测他未来必是肩负朝廷重任者。部使者让他作诗,他立刻作成十首。
B.欧阳玄明察善断、不畏权贵。县中许多长久难以决断的疑难官司,豪门大族不遵守法律、虐待家奴的行为,欧阳玄都能公正判决。
C.欧阳玄为官清廉,声名显著。武冈县有人聚众闹事,他能以清廉的官声正确处理,亲自用祸福之理开导他们,武冈于是安定了下来。
D.欧阳玄深受皇帝器重。他兼理国史院事务,参与决策机要事务,负责编修史书。为使朝政再加扩大影响,他畅所欲言,毫无隐讳。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官曹相顾失色,计无从出。玄即日单骑从二人,径抵其地谕之。
译文:  
   (2)史官之论议不公者,玄不以口舌争,俟其呈稿,援笔窜定之,统系自正。

参考答案
10.A (此处断句,除了考查常规的断句标志外,一是考查于上下文中对固定词语的把握能力,“兵仗”即武器,不可断开;二是注意上下文意的整体贯通,“县官不为直”与“反以徭役横敛掊克之”形成反差,才有后文的行为结果,故“反”必须断在下句。)
11.D (D 项中“视事”指官员到职办公。)
12.D (D 项中“为使朝政再加扩大影响”,是曲解文意。文中的“更张朝政”是改革朝政之意。)
13.(1)官吏们互相对视,脸色大变,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欧阳玄当天一人骑马带领两人直接到达獠人争斗的地方劝导他们。(“官曹”,官员们,1分;“相顾”,相互对视或看着,1分;“从”,带领或译为使动,1分;“谕”,劝导或“告诉”“使知道”,1分;句意1分)
(2)(对)议论不公正的史官,欧阳玄不以言辞与他们争论,等他们交上稿件,(自己或亲自)拿起笔修改审定,都算是他们自己改正的。(“之……者”定语后置1分,“口舌”1分,“俟”1分,“窜定”1分,句意1分)

附【译文】
欧阳玄,字原功。他的母亲李氏亲自教他《孝经》《论语》《小学》等书,八岁能背诵,开始跟随同乡的老师张贯之学习,一天能记几千字,就懂得写文章。十岁时,有一道士凝视欧阳玄,对张贯之说:“这个孩子神气凝远,目光逼人,以后会凭借文章成为天下第一,是国家的栋梁之材。”说完就离开了,(贯之)急忙追赶想与他讲话,已不知他的去向。部使者巡查各县,欧阳玄以学生的身份拜见使者,部使者让他作梅花诗,他立刻作成十首,晚上回去时,增加到上百首,看见的人对此都很惊讶。十四岁时,进一步跟随宋朝遗老学习作词章,下笔就能写成文章,每次参加乡学考试总是位居前列。二十岁时,闭门读书几年,没有人见到过他,经史百家,没有不研究的。
延祐元年,(仁宗)下诏设科目选取人才,欧阳玄凭借《尚书》参加贡试。第二年,赐予他进士出身,授予岳州路平江州同知之职。调任太平路芜湖县尹。县中多疑难官司,长期不能判决,欧阳玄察明了案情,都公正地进行了判决。豪门大族不遵守法律,虐待他们的家奴,欧阳玄判决这些家奴恢复自由。征调赋税及时,百姓乐意去做自己的工作,政教风化非常盛行,蝗虫唯独不入此县境界。他改任武冈县尹。武冈县控制着溪洞,此处少数民族杂居,抚育爱护稍有违背(他们的心意),他们就拿起武器造反。欧阳玄到任一个月后,赤水、太清两洞聚集众人相互攻杀,官吏们互相对视,脸色大变,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欧阳玄当天骑马带领两人直接到达獠人争斗的地方劝导他们。到达的时候死伤者满道,战斗还没有停止。獠人熟知欧阳玄的名望扔掉兵器,排着队拜倒在马前,说:“我们不是不惧怕法律,因为向县衙投诉事情,县官判决不公正,反而用徭役横征暴敛搜刮我们,感情上无法忍受,就决心拼死一搏。没想到麻烦我们的清廉长官亲自前来。”欧阳玄用祸福的道理开导他们,回去为他们审理官司,獠人于是安定下来。
(朝廷)征召欧阳玄作国子博士,升任国子监丞。致和元年,改任翰林待制,兼任国史院编修官。当时正值战乱,欧阳玄领印代理国史院事务,每天在内廷值班,参与决策机要事务,凡是远近的调拨发运,(都由他)起草诏令、檄文。改革朝政,遇有不顺利的事情,在朝廷集中商议,欧阳玄畅所欲言,没有隐讳。事务繁琐,阻挠者非常多,他仍然竭力争取。(朝廷)下诏修编辽、金、宋三史,召欧阳玄为总裁官,揭示要旨,列举事例,使撰述者有所依据。对议论不公正的人,欧阳玄不以言辞与他们争论,等他们交上稿件,自己拿起笔修改审定,都算是他们自己改正的。至于论、赞、表、奏,都由欧阳玄执笔。五年,皇帝因欧阳玄在几朝做官,并且有编修三史的功劳,命令丞相破格授予他爵位和俸禄,于是准备授予他为翰林学士承旨。
十七年春,请求辞官,由于中原道路阻塞,打算经四川回乡,顺帝又不答应。当时将要大赦天下,宣他到内府。欧阳玄长期卧病,不能行走,丞相传旨,让他乘轿子到延春阁下,这实在是不同于常例。这年十二月戊戌日(二十九日),在崇教里的寓所去世,时年八十五岁。顺帝赏赐办理丧事的财物很丰厚,追封他为楚国公,赠谥号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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