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网

魏谟,征五世孙,字申之阅读答案与翻译-《新唐书·魏谟传》

2019-01-27 23:10超越网

魏谟,征五世孙,字申之,擢进士第,同州刺史杨汝士辟为长春宫巡官。文宗读《贞观政要》,思征贤,诏访其后。谟姿宇魁秀,帝异之。经略使董昌龄诬杀参军衡方厚,贬溆州司户,俄徙峡州刺史。谟谏曰:“王者赦有罪,唯故无赦。今昌龄杀不辜,特被矜贷,中外以为屈法。又授刺史,复使治人,紊宪章,乖至治。”有诏改洪州别驾。先是,帝谓宰相曰太宗得征,参裨阙失,朕今得谟,又能极谏,朕不敢仰希贞观,庶几处无过之地。”教坊有工善为新声者,诏授扬州司马,议者颇言司马品高,不可以授贱工,帝意右之。宰相谕谏官勿复言,谟独固谏不可,工降润州司马。俄为起居舍人,帝敕谟曰:“事有不当,毋嫌论奏,”谟对:“臣顷为谏臣,故得有所陈;今则记言动,不敢侵官。”帝索起居注,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谟曰“向者取观,史氏为失职。陛下一见,则后来所书必必有诲屈,善恶不实,不可以为史,且后代何信哉?”乃止,擢谏议大夫,兼起居舍人,谟固让不见可,乃拜。始谟之进,李珏、杨嗣复推引之。武宗立,谟坐二人党,出为汾州刺史。宣宗嗣位,召授给事中,迁御史中丞,发驸马都尉杜中立奸赃,权戚缩气。顷之,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建言:“今东宫未立,不早以正人傅导之,则非得负副贰之重。”且泣下,帝为感动。时帝春秋高,嫡嗣未辨,众臣归重。大中十年,领剑南西川节度使。上疾求代,召拜吏部尚书,因久疾,任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卒,年六十六,贈司徒。
(节选《新唐书·魏谟传》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
B.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
C.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
D.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刺史,原是奉皇命检核地方官的职务,后成为掌一州军政大权的要职。
B.起居注,是我国古代记录帝王的言行录,是编纂历史书籍的重要根据。
C.嫡嗣,此处指皇位承继人,即太子。嫡,宗法制度下妻或妾生的长子。
D.赠,古代朝廷对功臣的先人或其本人死后追封爵位、官职和荣誉称号。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魏谟心系朝纲,秉公劝谏。对于皇帝要赦免董昌龄一事,魏谟认为董昌龄杀害无辜的事实确凿,如果赦免他,会紊乱朝纲。
B.魏谟坚持原则,敢于直谏。皇帝偏袒一位乐工并授官扬州司马,宰相也授意谏官不要再言,虽劝谏失败,魏谟仍进言不已。
C.魏谟忠于职守,从不越职。他从谏官转任记录皇帝言行的起居舍人时,皇帝仍要求他评价自己言行,他直言拒绝了该请求。
D.魏漠正气凛然,不畏权势。宣宗即位,他任御史中丞,揭发驸马都尉杜中立的贪赃行为,使皇亲国戚的骄横气焰得以收敛。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今昌龄杀不辜,特被矜贷,中外以为屈法。(5分)
(2)今东宫未立,不早以正人傅导之,则非得负副贰之重。(5分)

10.D(“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错,“设置……史书”搭配不当,排除A、 C两项;再根据“我既尝观之”可以推断出应是“帝曰”,排除B项。正确断句:谟奏:“古置左右史,书得失以存鉴戒。陛下所为善,无畏不书;不善,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帝曰:“不然,我既尝观之。”)
11.C(“宗法制度下妻或妾生的长子”解释错误,应为“正妻所生的儿子”)
12.B(“虽劝谏失败”错,据原文“工降润州司马”,说明魏谟的劝谏应是有效的)
13.
(1)现在董昌龄杀戮无罪之人,(董昌龄)却特意被怜恤宽恕,朝廷内外都认为这是枉法。
“不辜”(名词性短语,无罪之人),“特”(副词,特意),“矜贷”(动词性短语,怜恤宽恕),“中外”(名词性短语,朝廷内外),“屈法”(枉法)五处,一处1分。
(2)现在太子还没有确立,不早点任用品行正直的人辅助、教导被确立的太子,(被确立的太子)就不能担负太子的重任。
“以”(动词,任用),“傅导”(动词性短语,辅助、教导),“负”(动词,担负、承担),“副贰”(专有名词,特指太子),“重”(形容词作名词,重任)五处,一处1分。

【文言文参考译文】
魏谟,是魏征的第五代孙,字申之,考中进士科,同州刺史杨汝士(向朝廷)举荐(魏谟)担任长春宫巡官。唐文宗(李昂)读《贞观政要》,想到魏征的贤良,下诏寻访他的后代。魏谟身材魁梧,容貌清秀,皇帝认为他不寻常。经略使董昌龄诬陷并杀害了参军衡方厚,被贬为溆州司户,不久改任峡州刺史。魏谟上奏章进谏说:“帝王赦免有罪的人,只有故意犯罪的人不能赦免。现在董昌龄杀戮无罪之人,(董昌龄)却特意被怜恤宽恕,朝廷内外都认为这是枉法。(朝廷)又授予董昌龄刺史的职务,让(他)又去治理百姓,这会使典章制度混乱,背离至善至美的政治。”(最终)皇帝下诏(让董昌龄)改任洪州别驾。在此之前,皇帝对宰相说:“太宗皇帝得到魏征,弥补缺失。我如今得到魏谟,(他)必定能极力劝谏,我不敢希求达到贞观之治的境地,或许也可以处于没有过失的地步了。”教坊有位擅长创制新曲的乐工,皇帝下诏授予(他)扬州司马的职务,议论的人极力进谏说扬府司马官品很高,不适合授予地位低贱的乐工,皇帝有意偏袒乐工。宰相授意谏官不要再进谏了,唯独魏谟坚持劝谏说不能这样做,(最终)乐工被降格任润州司马。不久,(魏谟)转任起居舍人,文宗给魏谟下诏令说:“我行事有不正确的,(你)不要犹豫只管上奏,论述自己意见。”魏谟说:“臣以前担任谏官,所以能够正言规劝;现在(我的职责)是记录皇帝的言行,不敢超越职分。”皇帝索要起居注,魏谟上奏说:“古时设置左史、右史官,记录得失以便保存下来作为借鉴。陛下只要是行事正确,就不要担心我不记录;如果陛下所做的事有错误,(即使我不记录)天下的人也会记录下来的。”皇帝又说:“不是这样的,我曾经看过起居注。”魏谟说:“从前您索取观看,是史官失职。陛下一看,那么后来所记录的内容必然会有避忌,好坏失真,不可以作为历史,况且后代怎么能相信呢?”皇帝于是停止索看起居注。(皇帝)破格提拔(魏谟)担任谏议大夫,兼起居舍人,魏谟坚决辞让,皇帝没有同意,于是(朝廷)授予(魏谟)这两个官职。当初魏谟的提拔,是李珏、杨嗣复推荐的。唐武宗(李炎)继位,魏谟因被指为两人的党羽而获罪,被贬出京城任汾州刺史。唐宣宗(李忱)继位,召(魏谟)入京城授予给事中的官职,升任御史中丞,(魏谟)揭发驸马都尉杜中立的贪赃行为,致使有权势的皇亲国戚收敛骄横气焰。不久,(魏谟)晋升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魏谟)建议说:“现在太子还没有确立,不早点任用品行正直的人辅助、教导被确立的太子,(被确立的太子)就不能担负太子的重任。”并且留下眼泪,皇帝被(魏谟这番话)感动。当时皇帝年岁已高,太子尚未确立,(这番话)被大臣们推重。唐宣宗(李忱)大中十年,(魏谟)以平章事的身份兼任剑南西川节度使。(魏谟)患病,上奏章请求(朝廷)选择别人替代自己,被召入京城授予吏部尚书的官职,因长期患病,任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魏谟)去世,时年六十六岁,被追赠司徒的职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