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曹端传
曹端,字正夫,渑池人。永乐六年举人。五岁见《河图》《洛书》,即画地以质之父。
及长,专心性理。其学务躬行实践,而以静存为要。读宋儒《太极图》《通书》《西铭》,叹曰:“道在是矣。”笃志研究,坐下著足处,两砖皆穿。事父母至孝。父初好释氏,端为《夜行烛》一书进之,谓:“佛氏以空为性,非天命之性;老氏以虚为道,非率性之道。”父欣然从之。继遭二亲丧,五味不入口,既葬,庐墓六年。端初读谢应芳《辨惑编》,笃好之,一切浮屠、巫觋(xí)、风水、时日之说屏不用。上书邑宰,毁淫祠百余,为设里社、里谷坛,使民祈报。年荒劝振,存活甚众。为霍州学正,修明圣学。诸生服从其教,郡人皆化之,耻争讼。知府郭晟问为政,端曰:“共公廉乎。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晟拜受。遭艰归,渑池、霍诸生多就墓次①受学。服阕,改蒲州学正。霍、蒲两邑各上章争之,霍奏先得请。霍州李德与端同时,亦讲学于其乡。及见端,退语诸生曰:“学不厌,教不倦,曹子之盛德也。至其知古今,达事变,未学鲜或及之。古云‘得经师易,得人师难’,诸生得人师矣。遂避席去。端亦高其行谊,命诸生延致之,讲明正学。”端先后在霍十六载,宣德九年卒官,年五十九。诸生服丧之年,霍人罢市巷哭,童子皆流涕。贫不能归葬,遂留葬霍。
(节选自《明史·曹端传》)
州学正/修明圣学/
霍州学正/修明圣学/
霍州学正/修明圣学/
霍州学正/修明圣学/
中的人的专称。作为一种身份资格,举人可授予知县官职。
后,要守墓居丧,时间长短不一。
于战国时的郡守和以后的太守,明清两代为府级最高行政长官的正式名称。
负训导之责。学正也是地方学校学官名。
后又读到《太极图》《通书》《西铭》等书,他读书研究学问的地方,双脚把地下的两砖都磨
透了。
安葬双亲,不吃五味,并守墓居丧六年。
以及阴阳风水、凶时吉日之说等一概否定和批判,表现出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德在学生们面前极力称赞曹端的品德和学问,称他为学生难得的“人师”。
(2)端亦高其行谊,命诸生延致之,讲明正学。
10. B
11. A(“赴省城”错,应是赴京城)
12. C(“道教”“批判”之说于文无据,只是摒弃不用。)
13. (10分)(1)(5分)学生们都信服听从他的教诲,郡里的百姓都被他教化了,把打官司当作可耻的事。(“教”“化”“耻”各1分,句意2分)
(2)(5分)曹端也称赞李德的品行与情谊,让众弟子请他回来,讲解阐明合乎正道的学问。(“高”“延”“致”各1分,句意2分)
参考译文:
曹端,字正夫,河南渑池人。明朝永乐六年考中举人。他五岁看到《何图》《洛书》两书,就画在地上问他父亲。等到长大,专心于研究儒家性理之学(大道理)。他在学习时,努力从自身做起,而且把所学的道理静存于心作为最主要的。(他)读宋代儒学著作《太极图》《通书》《西铭》,感慨道:“大道理就在这里面了。”于是专心致志地研究,座位下踏脚的地方,两块砖都磨穿了。(他)对待父母极孝顺,父亲当初极信佛教,曹端写了题为《夜行烛》的一封信送给父亲,信中说道:“佛教把空作为要义,这不是人类社会规律的要义;道教把虚作为理论,这不是依从人的本性的理论。”他父亲愉快地接受了他所说的道理。后来父母接连亡故,(他)各种有滋味的东西都不吃,安葬了父母以后,筑庐冢守墓六年。
曹端刚开始读谢应芳的《辨惑编》时,非常相信其中所讲的道理,所有关于佛教的、巫术的、阴阳风水、时日吉凶的理论都除去不用。他写信给县令,毁掉滥设的祠堂百余座,给百姓修土地庙,建谷坛,让他们祈报年成。遇到荒年,鼓励(富户)救济灾民,救活了许多人。做霍州学正时,研究整理儒学,学生们都心悦诚服地听从他的教诲,郡里的百姓都被他教化了,把打官司当作可耻的事。知府郭晟向他请教处理政事的方法,曹端说:“也许是公和廉吧,做到公平公正那么百姓就不敢不敬了,做到廉洁那么百姓就不敢欺瞒了。”郭晟拜谢欣然接受。曹端遇父母的丧事回故里,渑池、霍州的众多学生到曹端守墓的地方来听从他教诲。服丧期满,改任蒲州学正。霍州、蒲州两地各自上奏章争着要曹端,霍州的奏章先得到批准。
霍州的李德跟曹端是同时的人,也在霍州讲学,等到他见过曹端,回来对他的众弟子说:“学而不厌,教而不倦,这是曹先生的高尚品德了。至于他懂得古今,通晓社会变化,没涉及的学问很少。古语说:‘得到一位讲经的老师容易,而得到一位教诲做人的老师难。'你们得到一位教诲做人的老师了。”于是(李德)不再讲学要离开霍州。曹端也称赞李德的品行与情谊,让众弟子请他回来,讲解阐明合乎正道的学问。
曹端先后在霍州十六年,宣德九年辞世于任上,时年五十九岁。他的众多弟子服心丧之年,霍州百姓(听到曹端去世)连买卖都不做了,在街巷中痛哭,孩子们也都痛哭流涕。(曹端)因清贫而不能安葬在故乡,于是留葬在霍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