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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为刺史二首翻译赏析_三年为刺史二首原文_作者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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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为刺史二首》作者为唐朝文学家郑珍。其古诗全文如下:
  【其一】
  三年为刺史,无政在人口。
  唯向郡城中,题诗十余首。
  惭非甘棠咏,岂有思人不。
  【其二】
  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蘖。
  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
  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注释】
  ⑴不(fǒu):同“否”。
  ⑵蘖:指树木的嫩芽。
  【赏析】
  为官清白与否,离任时可见一斑。白居易刺史做了三年,临行时所带的也只是“天竺山”的两片石头,还怕因此伤了清名,令人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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