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向辖区内的衡水第一中学等7所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书载明:各学校的招生简章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这是继“老赖”专属彩铃、电影院公示“老赖”等组合拳后,国家发出的又一个大招。
人们一方面拥护“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社会建设,一方面对“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连带性存在怀疑和争论。
要求:全面理解材料,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写作指导】本题考查写作能力。一般而言,对于本题这样的叙事类材料,有几个叙述对象,就有几个立意角度。从失信人员的角度思考,作为失信人员要认真反省,坚守诚信,为自己重树良好形象,可以立意为“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基本的道德操守”“人无诚信,行而不远”“诚信做人,否则殃及无辜”等。从法院的角度思考,对失信人员子女就读学校的录取进行限制,这一创新之举触及失信人员的软肋,可以立意为“严格执法,维护公民的权益”“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牢记职责,不忘初心”等。从失信人员子女被限制入学的角度思考,父母失信,不代表子女失信,让其子女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妥当的,可以立意为“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从严执法也要体现人文关怀” “一人犯法一人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