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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传原文_文言文李纲传翻译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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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言文《李纲传》出自栏目《文言文大全》,其诗文如下:
  【原文】
  李纲,字文纪。少慷慨,尚风节。仕周为齐王宪参军事。宣帝将杀宪,召僚属诬左其罪,纲矢死无桡辞。及宪诛,露车载尸,故吏奔匿,纲抚棺号恸,为瘗讫,乃去。
  事隋为太子洗马。太子勇宴宫臣,左庶子唐令则奏琵琶,又歌《武媚娘曲》。纲曰:“令则官调护,乃自比倡优,进淫声,惑视听,诚使上闻之,岂不为殿下累乎?臣请正其罪。”勇曰:“置之,我欲为乐耳!”后勇废,文帝切让,官属无敢对,纲独曰:“陛下不素教,故太子至此。太子资中人,得贤者辅而善,得不肖导而恶,何特太子罪邪?”帝曰:“朕过矣!”擢尚书右丞。大业末,贼帅何潘仁劫为长史。
  高祖受禅,拜礼部尚书兼太子詹事。齐王元吉为并州总管,纵左右攘夺,民愁苦,宇文歆谏,不听。刘武周入太原,元吉惧,弃军奔京师,并州陷。帝怒,谓纲曰:“王年少,不习事,故以歆及窦诞佐之。太原,兴王地,兵十万,粟支十年,奈何一旦弃去?歆建此计,我当斩于军。”纲曰:“王过恶,诞养成之。歆事王浅,有阙必诤。今赖歆计,使陛下不失爱子,且有功,又可加罪乎?”翼日,帝悟,于是释歆。
  太子建成浸狎亡赖,猜间朝廷。纲频谏不见听,遂乞骸骨。帝骂曰:“卿为潘仁长史,而羞朕尚书邪?”纲顿首曰:“潘仁,贼也,志残杀,然每谏辄止,为其长史,故无愧。陛下功成,厚自伐,臣言如持水内石,敢久为尚书乎?且臣事东宫,东宫又与臣忤,是以上印绶。”帝谢曰:“知公直士,幸卒辅吾儿。”乃拜太子少保,尚书、詹事如故。帝以纲隋名臣,手敕未尝名。
  贞观四年,复为少师。每听政,必诏纲与房玄龄、王珪侍坐。纲发言陈事,毅然不可夺。及疾,帝遣玄龄至家存问。明年卒,年八十五,赠开府仪同三司,谥曰贞,太子为立碑。
  【注释】
  ①无
  【翻译】
  李纲,字文纪。少年时代意气风发,崇尚高风亮节。在周朝任齐王宇文宪的参军事。宣帝准备杀宇文宪,召来他的僚属诬陷编造罪名,李纲誓死没有屈从的言辞。等到宇文宪被杀后,李纲用没有帏盖的车子载着宇文宪的尸体。宇文宪生前的属吏都躲得远远的,李纲扶着棺材嚎啕恸哭,为他安葬之后才离开。
  李纲侍奉隋朝担任太子洗马。太子杨勇宴请东宫臣子,左庶子唐令则弹奏琵琶,又唱《武媚娘曲》。李纲说:“唐令则是调教辅佐太子的官员,却将自己当作歌伎,进献淫声,惑乱太子的耳目,如果让皇上知道了,岂不是要连累殿下吗?臣请求对他治罪。”太子杨勇说:“你别管这事,是我自己想听音乐而已!”后来杨勇被废黜,文帝严词谴责,东宫里的官吏僚属没人敢插话,惟独李纲说:“陛下平常不教育太子,所以才到了今天这种地步。太子的天资跟普通人无异,如果让贤良的人辅佐他就能从善,如果让不正派的人诱导他就会向恶,为什么只是太子一个人的罪过呢?”皇帝说:“是朕的过失啊!”提升李纲为尚书右丞。大业末年,贼帅何潘仁强迫他出任长史。
  高祖受禅即位后,任命李纲为礼部尚书兼太子詹事。齐王李元吉任并州总管,放纵身边的人四处掠夺,百姓忧愁苦恼,宇文歆劝谏,李元吉不听从。刘武周攻入太原,李元吉害怕,扔下军队逃回京城,并州陷落。皇帝发怒,对李纲说:“齐王年龄小,不熟悉政事,因此我派宇文歆和窦诞辅助他。太原,是我大唐王朝兴起的地方,陈兵十万,粟米可支付十年,为什么这么快就丢了?宇文歆建议齐王丢下军队逃跑,我应当在军中杀了他。”李纲说:“齐王有罪过,是窦诞一手造成的。宇文歆侍奉齐王的时间很短,齐王有过失他必定直言规劝。如今幸亏宇文歆这个计策,才使陛下没有失去爱子,不但无罪而且有功,怎么能加罪呢?”第二天,皇帝醒悟过来了,于是释放了宇文歆。
  太子建成渐渐开始亲近无赖,胡乱猜忌与朝廷有了隔阂,李纲频频进谏不被听从,于是请求退休。皇帝骂道:“你能担任何潘仁的长史,却羞于担任朕的尚书郎吗?”李纲叩头说:“何潘仁,是贼帅,志在残杀,然而臣每次进谏他都能停止杀戮,任他的长史,所以心中无愧。陛下大功告成,常常自以为是,臣说的话就好像拿石头扔进水里,我敢长期担任尚书郎吗?而且臣侍奉太子,太子又不听臣的劝告,所以要上交官印。”皇帝道歉说:“朕知道你是个正直的人,希望你能自始至终辅助我的儿子。”于是授予李纲太子少保之职,让他仍旧担任尚书郎、太子詹事。皇帝认为李纲是隋朝的名臣,亲自写敕令时从来没有直呼过他的名字。
  贞观四年,李纲又任太子少师。每次皇帝临朝听政,必然令李纲与房玄龄、王珪陪同坐在身边。李纲发表言论陈述事理态度坚决不可改变。后来患病,皇帝派房玄龄到他家里慰问。第二年去世,享年八十五岁,朝廷追赠他开府仪同三司,谥号为“贞”,太子为他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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