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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敦复字景初,少学于程颐阅读答案与翻译-《宋史·晏敦复传》

2022-04-19 17:08超越网

晏敦复字景初,少学于程颐,颐奇之。绍兴初,特命祠部郎官,迁吏部,以守法忤吕颐浩,出知贵溪县。会有为敦复直其事者,改通判临江军,召为左司谏、权给事中。淮西宣抚使刘光世请以淮东私田易淮西田,帝许之。敦复言:“光世帅一道,未闻为朝廷措置毫发,乃先易私亩。比者岳飞属官以私事干朝廷,飞请加罪,中外称美,谓有古贤将风。光世自处必不在飞下,乞以臣言示光世,且令经理淮南,收抚百姓,以为定都建康计,中兴有期,何患私计之未便。”
渡江后,庶事草创,凡四选格法多所裁定。敦复素刚严,居吏部,请谒不行,铨综平允,除给事中。冬至节,旨下礼部,取度牒四百充赐予。敦复奏兵兴费广凡可助用度者尤当惜矧两宫在远陛下当此令节欲奉一觞为万岁寿不可得有司乃欲举平时例行庆赐乎遂寝有卒失宣帖,得中旨给据,太医吴球得旨免试,敦复奏“一卒之微,乃至上渎圣聪,医官免试,皆坏成法。自崇宁、大观以来,奸人欺罔,临事取旨,谓之“暗赢指挥”,纪纲败坏,驯致危乱,正蹈前弊,不可长也。”汪伯彦子召嗣除江西监司,敦复论:“伯彦奸庸误国,其子素无才望,难任澄清。”改知袁州。又奏:“召嗣既不可为监司,亦不可为守臣。”居右省两月,论驳凡二十四事,议者惮之。复为吏部侍郎。
八年,金遣使来要以难行之礼,诏侍从,台谏条奏所宜。敦复言:“金两遣使,直许讲和,非畏我而然,安知其非诱我也。且谓之屈己,则一事既屈,必以他事来屈我。今所遣使以诏谕为名,傥欲陛下易服拜受,又欲分廷抗礼,还可从乎?苟从其一二,则此后可以号令我,小有违异,即成衅端,社稷存亡,皆在其掌握矣。”时秦桧方力赞屈已之说,外议群起,计虽定而未敢行。桧使所亲谕敦复曰:“公能曲从,两地旦夕可至。”敦复曰:“吾终不为身计误国家,况吾姜桂之性,到老愈辣,请勿言。”桧卒不能屈。
权吏部尚书兼江、淮等路经制使。故事,侍从过宰相阁,既退,宰相必送数步。敦复见桧未尝送,每曰:“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寻请外,以宝文阁直学士知衢州,提举毫州明道宫。闲居数年卒,年七十一。
(节选自《宋史·晏敦复传》,有删改)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敦复奏/兵兴费广凡/可助用度者尤当惜/矧两宫在远/陛下当此令节/欲奉一觞为万岁寿不可得/有司乃欲举平时例/行庆赐乎/遂寝/
B.敦复奏/兵兴费广/凡可助用度者尤当惜/矧两宫在远/陛下当此令节/欲奉一觞为万岁寿不可得/有司乃欲举平时例/行庆赐乎/遂寝/
C.敦复奏/兵兴费广凡/可助用度者尤当惜/矧两宫在远/陛下当此令节/欲奉一觞为万岁寿不可得/有司乃欲举平时例行庆赐乎/遂寝/
D.敦复奏/兵兴费广/凡可助用度者尤当惜/矧两宫在远/陛下当此令节/欲奉一觞为万岁寿不可得/有司乃欲举平时例行庆赐乎/遂寝/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度牒,国家给僧尼正式颁发的证明性文件,凭此可以明确其出家人的身份。
B.中旨,通常指皇帝诏谕,本文中指不经中书门下而由内廷直接发出的敕谕。
C.台谏,台官与谏官的合称,唐宋时常常指的是专司纠弹、职掌建言的官员。
D.姜桂之性,比喻年纪越大性格越耿直。姜,生姜,性辣;桂,桂花,芳香。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晏敦复坚守正义,曾坚守法律违逆长官,离开朝廷,后又反对淮西宣抚使刘光世交换私田。
B.敦复刚直敢言,痛斥临事取旨败坏纲纪的行为,又斥责汪召嗣无才无声望却授任江西监司。
C.晏敦复立场坚定,反对秦桧力赞的屈己议和的主张,虽经秦桧亲自利诱拉拢,但绝不听从。
D.晏敦复珍视名誉,见秦桧常不以礼对待自己,他感觉受到侮辱,不久请求外放,以示抗争。
13.把文中面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敦复素刚严,居吏部,请谒不行,铨综平允,除给事中。
(2)金两遣使,直许讲和,非畏我而然,安知其非诱我也。


10.(3分)D本题考查学生文言文的断句能力。
句意:
敦复上奏道:“战事未止,军费浩大,所有可以用作开支的物资更应珍惜,况且徽钦二帝远落敌国,陛下在这个时节,想敬一杯酒为二帝祝福也不能够,有关部门竟然要按和平时期的旧例举行庆祝和恩赏么?”这事就停止了。
“凡可助用度者尤当惜”中“凡”是“所有”的意思,修饰“可助用度者”,中间不宜断开,排除AC。
“举平时例”是“行庆赐”的状语,中间不宜断开,排除B。
故选D。
11.(3分)D.“桂,桂花,芳香”说法错误,桂,指肉桂,跟生姜一样,愈久愈辣。
12.(3分)C.“虽经秦桧亲自利诱拉拢”说法错误,原文为“桧使所亲谕敦复日”,可见不是秦桧亲自利诱拉拢,而是派亲近的人利诱拉拢。
13.(10分)(1)晏敦复一向刚毅严正,任职吏部,请托拜见都行不通,他选拔人才公平允当,被授任给事中。(“素”“谒”“除”各1分,整体句意2分,共5分)
(2)金国两次派遣使节,特地答应讲和,不是怕我们而这样做,怎知他们不是引诱我们呢。(“许”“然”“安”各1分,整体句意2分,共5分)

参考译文
晏敦复,字景初,年少时在程颐处求学,程颐认为他很不一般。绍兴初年,朝廷特地任命其担任祠部郎官,后调吏部任职,因为坚守法度触犯了吕颐浩,被调出京城任贵溪县知县。恰好有人替晏敦复申明冤屈,就改任临江军通判,又召回朝廷担任左司谏,代理给事中。淮西宣抚使刘光世奏请用淮南东路私田交换淮南西路的土地,皇帝批淮了。晏敦复上书奏道:“刘光世统领一路,还没听说替朝廷处理一点事务,就先替换自家的土地,近来岳飞手下以个人的事求朝廷,岳飞就奏请治罪,朝廷内外都叫好,认为他有古代贤将风范。刘光世以不在岳飞之下自居,请把我的话转告刘光世,先让他治理好淮南路,收容安抚百姓,以此作为定都建康之大计,国家中兴有了希望,怎会担心个人的事情不好办呢。”
朝廷南迁之后,各种政事开始进行,所有选拔官员的法度大多由其裁定。晏敦复一向刚毅严正,任职吏部,请托拜见都行不通,他选拔人才公平允当,被授任给事中。冬至节日,皇帝下诏给礼部,取来四百份度牒作为赏赐。敦复上奏道:“战事未止,军费浩大,所有可以用作开支的物资更应珍惜,况且徽钦二帝远落敌国,陛下在这个时节,想敬一杯酒为二帝祝福也不能够,有关部门竟然要按和平时期的旧例举行庆祝和恩赏么?”这事就停止了。有一个士卒丢失了委任状,得到皇帝的诏谕发给凭证,太医吴球得到皇帝是我旨意免除考试,敦复上奏道:“以一个士卒的卑微,竟然到向上亵渎圣上视听的程度,太医官免除考试,都破坏了既定的法律。自从崇宁、大观年间以来,奸邪小人欺骗蒙蔽,治理政事全靠领取皇帝的圣旨,这就叫‘奸臣欺罔,临时开后门取旨’,朝廷的纲领、法度败坏,逐渐招致国家的危险动乱,正是重蹈旧的弊端,这种风气不可以助长啊。”汪伯彦的儿子汪召嗣被任命为江南西路的监司,敦复驳斥道:“汪伯彦奸无能贻误国事,他的儿子平素也没有才能与声望,难以胜任督察之职。”召嗣改任袁州知州。敦复又上奏道,汪召嗣既然不能做监司,也不可担任一方长官。”他在中书门下省两个月,共辩驳了二十四件事,议事的人都畏惧他。敦复又担任吏部侍郎。
八年,金国派使臣前来,以难以实行的礼仪相要挟,皇帝下令侍从谏官们逐条上奏恰当的做法。敦复奏道:“金国两个使者,只是答应讲和,不是害怕我朝才这样的,怎知道他们不是引诱我朝呢。况且所谓的屈己忍让,那么一件事已经受了委屈,一定还会有其它的事情来使我们受屈辱。现在他们派遣来的使者以“江南诏谕使”的名义同我朝谈判,倘若他们要求陛下更换龙袍叩拜受礼,还要与我朝分廷抗礼,还能答应么?如果听从其一点点,那么以后就可以向我朝发号施令,稍有相违,就有了争端,我朝的江山存亡都掌握在他们手中了。”当时秦桧正竭力赞同卑躬屈己的说法,因此舆论蜂起,所以屈己忍让之计虽已预定却没有敢施行。秦桧派亲近的人告诉敦复说:“您如果能顺从,马上就可以得到两块土地”。敦复说:“我最终不会因为个人的生计耽误国家的事情,何况我是像生姜、肉桂一样的性子(比喻年纪越大性格越耿直),越老越辣,请不要再说了。”秦桧最终也不能使他屈服。
敦复是吏部尚书,同时兼任江淮等地的路经制使。按照旧例,他要去宰相阁汇报,退出的时候,宰相一定要送他几步。可是敦复从来没见秦桧出来相送过,于是每每对人说:“人必先有自取侮辱的行为,然后别人才侮辱他。”不久他就请求外调,以宝文阁直学士的身份去做了衢州的知县,监督毫州明道宫。他在家闲居了几年后辞世,享年七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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