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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质字子野阅读答案与翻译-《宋史·列传第二十八》

2021-11-26 17:07超越网

王质字子野。少谨厚淳约,力学问,师事杨亿,亿叹以为英妙。以荫补太常寺奉礼郎。通判苏州,州守黄宗旦少质尝因争事宗旦曰少年乃与文人抗邪质曰事有当争职也卒不为屈 宗旦得盗铸钱者百余人,下狱治,退告质曰∶"吾以术钩致得之。"喜见于色。质曰∶"以术钩人置之死而又喜,仁者之政,固如是乎?"宗旦惭沮,为薄其罪。知蔡州。州人岁时祀吴元济庙,质曰∶"安有逆丑而庙食于民者。"毁之,为更立狄仁杰、李愬像而祠之,蔡人至今号"双庙"。以本曹郎中召为开封府推官。时兄雍为三司判官,质不欲兄弟并居省府,恳辞,得知寿州,徙庐州。盗杀其徒,并赀而遁,捕得之。质论盗死,大理以谓法不当死,质曰∶"盗杀其徒,自首者原之,所以疑坏其党,且许之自新,此法意也。今杀人取赀而捕获,贷之,岂法意乎?"疏上不报。降监舒州灵仙观。逾年,韩琦知审刑院,请盗杀其徒、非自首者勿原。著为令。于是郑哉、叶清臣皆言质非罪,且称其材,起知泰州。
尝摄江陵府事,或诉民约婚后期,民言贫无背以办,故违约。质问其费几何,出私钱予之。吏捕盗人衣者,盗叩头曰∶"平生不为过,迫饥寒而至于此。"质命取衣衣之,遣去。质家世富贵,兄弟习为骄侈,而质克己好善,自奉简素如寒士,不喜畜财,至不能自给。范仲淹贬饶州,治朋党方急,质独载酒往饯。或以诮质,质曰∶"范公贤者,得为之党,幸矣。"世以此益贤之。
(选自《宋史·列传第二十八》)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州守黄宗旦少/质尝因争事/宗旦曰/少年乃与丈人抗邪/质曰/事有当争/职也/卒不为屈/
B.州守黄宗旦少/质尝因争事/宗旦曰/少年乃与丈人抗邪/质曰/事有当/争职也/卒不为屈/
C.州守黄宗旦少质/尝因争事/宗旦曰/少年乃与丈人抗邪/质曰/事有当/争职也/卒不为屈/
D.州守黄宗旦少质/尝因争事/宗旦曰/少年乃与丈人抗邪/质曰/事有当争/职也/卒不为屈/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铸钱,用金属铸造钱币,在我国古代一向由官府控制或统一铸造。
B.并居省府,文中指王质和他的哥哥王雍在同一个州府里担任官职。
C.庙食,有功绩、名声地位高的人死后,在祠庙中享受奉祀和祭飨。
D.大理,即大理寺,古代掌管刑狱的官署,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王质出生于富贵之家,却没有骄纵奢侈的习气,谨慎厚道淳朴简约,年轻时致力于学问,老师杨亿赞他为少年英才。
B.在苏州任职期间,王质不因位阶低而屈己媚上,既直陈上司的过错,又主动为他减轻罪责,让太守黄宗旦自惭形秽。
C.王质认为法律以改过自新为条件,宽恕杀同伙后自首的强盗,意在瓦解其团伙,这不适用于杀死同伙并吞钱财逃跑的罪案。
D.正当朝廷严厉惩办朋党之时,王质独自载酒为被贬官的范仲淹饯行,面对有些人的责备,他明言以成为范公的同党为荣。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8分)
(1)以术钩人置之死而又喜,仁者之政,固如是乎?
(2)或诉民约婚后期,民言贫无赀以办,故违约。
14.王质为什么要毁吴元济庙,更立狄仁杰、李愬像而祠之?(3分)


10.D(3分)
11.B(3分)
12.B(3分) 
13.(1)用计谋抓获人,置他们于死地还如此高兴,仁者施政,难道像这样吗?(4 分)
(2)有人状告他人约定了婚期而迟误期限,那人说家境贫寒没有钱财办理婚事,所以才违约的。(4 分)
14.吴元济是“逆开”,不配享受奉祀:应该让狄仁杰、李想那样的能臣忠臣流芳百代,供奉他们也是教化之道,(3分)

【文言参考译文】
王质字子野。少年时谨慎厚道淳朴简约,致力于研究学问,师从杨亿(北宋大臣、文学家,“西昆体”诗歌的代表作家),杨亿赞叹他为少年英才。凭借相上的功助补任太常寺奉礼郎。担任苏州通判,太守黄宗旦看不起王质,曾经趁着争辩事情时说:“年轻人竟然要与年长的人对抗吗?”王质说:“事情应当争辩,这是职责。”最终也不因此届服。黄宗旦抓获一百多个私铸钱币的人,把他们关进蓝获治罪,回来后杏诉王质说:“我用计谋捕获了他们,”喜形于色。王质说:“用计谋抓获人,置他们于死地还如此高兴,仁者稳政,难道像这样吗?”宗旦差愧沮丧,为此减轻对这些人的治罪。做了蔡州知州,州民逢年过节到关元济(唐朝时期港镇制据将领,淮西节度使吴少阳之子。起家协律郎,迁监察御史,摄蔡州刺史,父亲去世后,自称图后,勾结河北诸镇,威福白用,成为朝廷心腹大患。元和十二年,在宰相装度支持下,唐邓节度使李您雪夜袭蔡州,成功俘虏吴元济,押往长安处死》庙里祭杷,王质说:“哪里有身为悖逆邪惠之人却能够死后立庙享受百姓祭祀的道理呢?"(命人)毁掉了吴元济的雕像,改立狄仁杰,李翻的塑像让人们祭祀,蔡州人至今把这庙称作“双庙”,(王质)以本曹郎中的身份受召担任开对府推官,当时他的兄长王雅任三司判官,王质不愿意兄弟二人都在朝廷做官,感请辞职,得以担任寿州知州,艾调任庐州知州,有强盗杀了自己的同伏,并吞钱财逃跑,被捕获。王质判处强盗死刑,大理夺认为按法律不应当判处死刑,王盾说:“强途杀死他的同伏。来自首的就加以寞想,这是用来让其同伏相互猜疑,破坏他们团伙的方法,并且要求能    改过自新,这是法律的意冒。如今杀人谋财而被抓捕,宽怒他,难道是法律的意冒吗?”奏疏呈上后没有得到回复。被降职管理舒州灵仙观,过了一年,韩琦执掌审刑院,请示说强盗杀死他的同伙,不是自首的不要予以宽忽,写入了法令,于是郑戳、叶清臣都说王质没有罪,并且称替他的才能,(于是)他被起用担任秦州知州。
(王质)曾经代理江陵府事务,有人状去他人约定了婚期而迟误期限,那人说家境货寒没有钱财办理婚事,所以才违约的。王质问婚事的费用是多少,拿出自己的钱资助他。差役抓捕了偷人衣服的贼,贼叩头说:“平生没有做过错事,被饥寒所迫才到这地步,”王质下令拿来衣服给他穿上,让他离开了,王质家世代富贵,兄弟们都养成了骄纵奢侈的习气,而王质克制自己,好做善事,自己日常生活的供养简约补素,就像家境贫寒的读书人一样,不喜欢积蓄财物,以致不能自给。范仲淹被贬饶州,当时惩办朋党正严厉,王质独自带着酒前去钱行。有人拿这件事来责备王质,王质说:“范公是个贤能的人,能够成为他的朋党,是荣幸的事啊。”世人因此更加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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