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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曾传原文_梁曾传翻译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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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曾字贡父,燕人。年幼好学,日记数千言。中统四年(1263)经翰林学士承旨王鹗举荐,征召为中书左三部令史,三次迁职任中书省属官。至元十年(1273)因考核及格而授云南诸路行省都事,并佩银符。后升员外郎。十五年,迁职同知广南西道左右两江宣抚司事。第二年任南阳府知府。唐、邓两属州被襄阳府强划归己,曾按地图核察国家规定的制度行文告之,恢复原样。南阳在宋末属边境,桑柘尚未长成,而每年要交丝抵赋,百姓很困苦,曾请改为征麻,以方便百姓。

  十七年安南世子陈日火亘不入朝进贡,朝廷选梁曾出使。帝召见赐三珠金虎符、貂裘衣一套,任兵部尚书,与礼部尚书柴椿同行。第二年,日火亘派遣其叔遗爱奉表随梁曾入朝献土产。帝封遗爱为安南国国王,赐给币帛。二十一年授梁曾湖南宣慰司副使。任官三年,因病离职。

  二十九年改任淮西宣慰司副使,因双亲年老辞官。帝召他到京师,在内殿接见,令他再次出使安南,授吏部尚书、并赐三珠金虎符、一套衣服、乘马、弓矢、器币,礼部郎中陈孚任副使,十二月改授淮安路总管而行。三十年正月至安南。该国有三座门,中间的叫阳明,左边的叫日新,右边的叫云会,陪臣在郊外迎接梁曾等人,准进日新门。梁曾大怒说:“奉诏不由中门进,是我辱君命。”立即回馆。不久,该国又要开云会门进去,梁曾又坚持不进,后来才进阳明门。梁曾要日火尊亲自出来迎诏,讲明元朝重右的礼节,宣布天子的威德,劝告他们的国君入朝。陈日火尊深为钦佩。三月,令国相陶子奇等随梁曾到宫门请罪。上万寿颂、金册表章、土产,并拿黄金器币奇物送给梁曾作为礼物,梁曾拒不接受,将原物还给陶子奇。

  八月回京师入宫见帝,献上与陈日火尊往来议事的记载。帝大喜,解衣赐给他,右丞相阿里不以为然,帝怒道“:梁曾两次出使外国,用口舌制止了战争,你怎么能用这种态度?”这天有亲王来自和林,帝命他斟酒,先赐给梁曾,并对亲王说“:你办的是你的事,梁曾办的是我和你的事,不要认为你在他之后。”又在便殿赐给酒馔,留宿宫中谈安南之事直到二更。第二天陶子奇等人见诏,在廷上献土产、象、鹦鹉,帝要梁曾引所献之象,梁曾用衣袖引导,象随曾转,如驯过一样。帝又命曾引别的象,仍如此。帝认为曾是福人,问他:“你害怕吗?”曾回答说“:虽害怕但君命不敢违。”有人进谗言说曾受安南贿赂,曾回答帝说:“安南赠黄金器币奇物给我,我没接受,托付给陶子奇了。”帝说“:就接受了有何不可?”一会儿赐白金一锭、金币二个,告中书将出使安南的三珠金虎符给曾。他仍赶回淮安上任。他在淮安兴办学校,严肃风俗,河南行省有疑难的事,都委托曾商议。

  大德元年(1297)授杭州路总管,恢复户口五万二千四百户。他奏请禁止夜间审讯囚犯、游街、酷刑,朝廷同意,写成命令。四年,母丧归家守孝。七年授潭州路总管,因服丧没赴任。第二年任两浙都转运盐使。又一年任云南行省参知政事,赐给三珠金虎符。不久召回京师,以母丧未葬,扶柩北上辞官。到长芦,有旨赐钞一百锭,筹办丧事。十年任命中书参议。十一年,迁职正奉大夫,出任河南行省参知政事,不久调任湖广行省参知政事。四年因病辞归,诏命赐药物,关怀备至。

  皇庆元年(1312),仁宗因曾为前朝老臣,特授昭文馆大学士、资德大夫。梁曾累次上奏章辞官退隐,都未同意,再起用为集贤侍讲学士。国家有重大事件,一定要曾同诸老议定。延元年(1314),奉诏代祭中岳等神。回至汴梁因病不复职,居淮南,闭门不迎宾客,每天以读书为乐。至治二年(1322)卒,享年八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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